淮南拼团购房69群(176)
  • 浅浅:这个楼盘到底好不好?
  • 雪花飘飘:好的呢。
  • 零:这个楼盘周边环境设施怎么样?
  • 英雄:我去看过,很齐全。
  • 牛转乾坤:这个楼盘价格波动大么?
  • 日记本:这个楼盘性价比高。
  • 回忆:我建议你们去楼盘看看。
  • 大头:也可以直接咨询置业管家。
  • 吃了么:什么时候大家一起去看看啊。
  • 蓝天:上周我已经签合同了。
65人申请入群

房价涨幅红线?物价局:暂未接通知

发布时间: 2016-04-21 15:29:22

来源:

分类: 本地楼市

4144次浏览


4月21日,据南京市玄武区官方微博@玄武发布称,南京将加强房地产市场引导,主城六区以及江宁、浦口商品住宅项目,申报均价每平米2万元以下的,年化涨幅不宜高于12%;每平方米2到3万元的,年化涨幅不宜高于10%;每平方米3万元以上的,年化涨幅不宜高于8%。

中国江苏网此后发布消息称,此消息属实,后期将由南京市政府统一发布详细材料。

此后,新华社旗下现代快报报道,南京市物价局综合处相关工作人员回复,他们已向上级核实过,目前暂未接到任何有关房地产限价、执行阶梯指导价的通知,后期一切以市宣传部门发布消息为准。

南京并不是江苏第一个设立房价涨停红线的城市。

3月18日,苏州市人民政府下发《关于进一步促进苏州市房地产市场稳定健康发展的意见》,其中有一条内容规定,“在对外销售时,同批次房源应当一次全部公示销售价格,实际销售价格不得高于申报价格,申报价格3个月内不宜调高,6个月内调高幅度不宜超过6%,12个月内不宜超过12%,同一批次房屋间价格不得调剂使用。同一批次不同类型房屋价格可以区别定价。下一批次备案预售价格不宜高于上一批次同类型房屋成交均价的6%。”

3月百城房价数据显示,苏州、南京两地3月房价涨幅都进入了前十,其中苏州上涨5.79%,南京涨幅为3.16%。

江苏省物价局副局长、新闻发言人孔祥平4月18日在江苏省物价局举行的例行发布会上,呼吁开发商要理性:“我希望房地产开发企业,用理性作出市场安排。通过市场运营,在开发利益和买房者需求之间,寻求一种平衡。”

责任编辑: linquanxiu

团购报名